各学院: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、河南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豫教财〔2020〕60号)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进行退费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退费原则
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,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,一律不收住宿费。2020届毕业生退还5个月住宿费,非毕业生本学期住宿费直接抵扣下学年住宿费。
二、退费办法
1、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在2019—2020学年期间《学生住宿费实缴信息明细表》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,由各学院负责核对学生信息。
2、各学院将核对正确的信息制作《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表》,经领导审核签字后,交由学生处汇总。
3、财务处收到学生处《2020届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表》后,及时将退费金额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。
三、注意事项
为确保住宿费退费及时、准确,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姓名、学号、银行卡号、开户行等信息,如学生银行卡丢失,可提供本人在异地办理的建行银行卡卡号。
安阳工学院
2020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