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学生成绩管理,避免学生成绩统计过程中的失误,对于学生提出的成绩异议,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:
1. 学生本人将成绩异议以书面材料(应包括姓名、学号、班级、课程名称、任课教师、申诉理由等基本内容)形式报送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。
2. 学院对照成绩登记表对学生成绩进行核对,如输入有错误,按照相应程序报送教务处修改;如确实无误,通知任课教师。
3. 由任课教师根据考试考核方式、内容等不同情况,决定是否允许调阅试卷查询。无论是否查阅试卷,任课教师需将查询和处理结果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。如确实有误,按照相应程序报送教务处修改。
4. 学生如对查询结果仍有异议,将查询结果及异议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做进一步处理。